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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庭那天,法院门口围满了记者和自媒体。
王春花坐着轮椅,脸色苍白,看起来确实虚弱了不少。
但她看向我的眼神,依然怨毒。
张伟因为眼睛受伤,戴着墨镜,被法警押解着。
庭审过程中,他们的律师试图把王春花的行为辩解为“邻里纠纷中的误拿”,把张伟的行为辩解为“激情犯罪”和“护妻心切”。
甚至还拿失去了孩子这一点来卖惨,试图博取法官的同情。
“审判长,被告人刚刚失去了孩子,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。”
“原告明知被告人是孕妇,还在食物中放置致敏物,虽然不构成投毒,但也存在诱导的嫌疑。”
听着这些颠倒黑白的言论,我坐在原告席上,看着他们表演。
轮到我方陈述时,我的律师拿出了一叠厚厚的证据。
“审判长,这是被告人多次盗窃原告外卖的记录。”
“这是被告人在业主群里辱骂、恐吓原告的截图。”
“这是被告人张伟持刀砍坏原告房门的物证照片。”
“这是事发当天,原告外卖柜摄像头的录像,证明原告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,是被告人王春花执意要偷窃并食用。”
“至于所谓的诱导,更是无稽之谈。原告是在自己的私有财产范围内进行合法消费,没有任何义务迁就小偷的过敏体质。”
“正如小偷偷了车出车祸,车主无责一样。王春花不仅要为自己的健康负责,更要为盗窃行为负责。”
“而张伟的行为,持刀冲入民宅,直指要害,这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入室故意sharen未遂!”
证据确凿,逻辑严密。
任凭对方律师巧舌如簧,也无法改变事实。
在最后陈述阶段,张伟突然情绪失控,摘下墨镜。
“你这个毒妇!你毁了我!毁了我家!”
“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!”
法官敲响法槌:“肃静!被告人张伟,注意你的言辞!”
王春花在轮椅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。
“我的儿啊……妈对不起你啊……”
“都是这个女人害的……”
看着他们这副模样,我没有一丝心软。
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。
当你们肆无忌惮地欺负我、偷我东西、辱骂我,拿刀对着我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会有今天?"}